(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谢谢啦,真的很感谢,这么冷的天,没想到你们能来我家里给我送钱。” 近日,91岁高龄的申请执行人朱某某眼含热泪地对正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说。
朱某某育有4个子女,妻子早年去世,他含辛茹苦将4个子女抚养成人,如今的他已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4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朱某某将子女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其4个子女每人每年支付朱某某赡养费2000元。其中3个子女均按时履行了义务,但朱某却迟迟不支付赡养费,无奈之下,朱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代凤洲了解到被执行人也已是花甲之年,若强制执行可能会引发家庭矛盾升级。因此,执行干警本着修复双方关系、维护家庭和谐的原则,多次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村委及其家中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当了解到被执行人一直认为其父亲偏袒其他兄弟内心多有不满,不愿履行义务的症结后,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从情理的角度上向其阐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道理,并从家庭伦理、诉讼成本、社会影响等角度对申请执行人进行劝说,释法明理,严肃地告知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若不履行或逃避执行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还要负法律责任。在执行干警的多次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错误,与当日将执行款交到法院,就后续赡养费问题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在收到执行案款后,执行干警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2月8日,执行干警驱车20多公里前往申请执行人家中,将2000元赡养费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羊有跪乳之恩,乌有反哺之义。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正阳法院高度重视涉老年人案件执行工作,加大涉老年人权益案件执行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障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切实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