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切实做好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广泛宣传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凝聚社会力量,推动社会共识,筑牢消费公平社会基础,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制订了《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方案中列出了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计划表。
据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防控工作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今年“3·15”系列宣传主要通过媒体和网络开展活动。“3·15”活动期间,我市将重点开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和《消法》宣传活动。围绕“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通过媒体、网络及公益广告,宣传《消法》和消费维权年主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围绕2022年消费维权及“3·15”活动的安排,开展“文明诚信 守法经营”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向“诚信企业(商户)”代表发放牌匾、证书,诚信企业在“3·15”活动当天设置投诉咨询台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
“3·15”活动当天,围绕“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各有关单位利用宣传横幅、宣传版面或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各县区至少在大型商场、超市设置一个宣传投诉咨询台),广泛宣传,增进消费者对本单位消费维权的了解,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
“3·15”期间,还将开展线上受理咨询和投诉工作。根据当前疫情,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电话等渠道进行咨询投诉。各县(分)局要做好投诉电话值班,并及时进行回应,为消费者解决纠纷,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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