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和《消法》宣传活动;开展线上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工作;“3·15”活动当天,围绕主题进行广泛宣传……今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切实做好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广泛宣传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凝聚社会力量,推动社会共识,筑牢消费公平社会基础。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制定了《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方案》中列出了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计划表。
据悉,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防控工作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今年“3·15”系列宣传主要通过媒体和网络开展活动。“3·15”活动期间,我市将重点开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和《消法》宣传活动。围绕“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结合《消法》,通过媒体、网络及公益广告,宣传《消法》和消费维权年主题,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夯实消费公平基础,引导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消费,促进可持续消费。
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3·15”活动的方案和准备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2021年度12315投诉咨询受理处理情况。
围绕2022年消费维权及“3·15”活动的安排,开展“文明诚信 守法经营”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并召开授牌仪式,向“诚信企业(商户)”代表发放牌匾、证书,诚信企业在“3·15”活动当天设置投诉咨询台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
“3·15”活动当天,围绕“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各有关单位利用宣传横幅、宣传版面或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各县区要至少在大型商场、超市设置一个宣传投诉咨询台),进行广泛宣传,尤其是《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增进消费者对本单位消费维权的了解,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
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社会各界代表及新闻媒体人员参加“12345”热线、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食品药品检验所公众开放日活动。让更多消费者了解政府关注民意、重视民生的举措。
“3·15”期间,还将开展线上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工作。根据当前疫情情况,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电话等渠道进行咨询投诉。各县(分)局要做好投诉电话值班,并及时进行回应,为消费者解决纠纷,答疑解惑。 及时发布2021年消费维权投诉热点及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此外,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强化“3·15”期间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车辆的准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置。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成立“3·15”期间维权应急分队,处置突发事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业务科室要在收看晚会现场待命直至“3•15”晚会结束。各县(分)局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人员、车辆,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后续处理工作。
消费维权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也是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各单位要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主线,紧紧围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认真履行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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