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元昌商号宅院,位于浦江镇召楼保南街34、36、38、50、52、54、56、58号,由赵氏先辈建于民国。占地面积约5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20平方米。2009年8月6日,被公布为闵行区文物保护单位。
宅院坐西面东,总体布局略呈四合院式。院内建筑均为二层砖木结构,青瓦硬山屋面。天井中央砌有一道南北向的隔墙,将院落分成东西两半。隔墙中间开有门洞,拱形门额上原有“福禄寿”三星塑像,现已模糊不清,其下匾额刻有四字,但也难以辨认。
东半部为传统二层建筑,正屋面阔七开间,底层临街7间房作店铺;西半部为中西结合的二层建筑,正屋面阔五开间,上下两层面对天井处均为走廊,二层走廊围有木护栏,房屋均作居住之用。
该宅院产权有私产和公产两部分,建筑主体结构和外墙仍保留着历史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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