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马辉、梁政)深夜,一辆摩托车追尾一辆小轿车小轿车驾驶员不但不下车追究摩托车撞坏车的责任,仅是“若无其事”地继续向前行驶。而摩托车驾驶员头部被撞伤,见前方正在设卡的民警前来查看情况,却借机想溜走。 他俩的“异常”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怀疑。经查,两人都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0月7日零时许,正在襄阳市樊城区大庆路设卡检查车辆的人民广场警务平台民警发现,距离检查区50米的地方,一辆蓝色轿车的左后部被后方一辆两轮摩托车追尾。摩托车驾驶员戴头盔撞向轿车后挡风玻璃。由于撞击力大,其头盔、鞋子都被撞飞几米开外。离此事故不远的民警迅速赶去查看情况。
此时,轿车的左后身被摩托车撞了个大坑,车后挡风玻璃也被撞裂。驾驶员并未停车查看车子被撞情况,而是随着车流继续向前方行驶。结果,被检查区的民警拦下。经检测,轿车驾驶员谢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车怎么停下来了?”摩托车驾驶员刘某头部由于有头盔的保护,被撞击后头皮有擦伤,被民警扶起后,一瘸一拐站着,嘟囔埋怨着等待检查的车辆。接着,他想拉起倒地摩托车准备骑行离开。民警刘杰闻到其身上散发着浓浓酒气,遂对他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两人被带至医院做进一步血检,谢某和刘某结果分别为95mg/100ml、259mg/100ml,均存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情形,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资格,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事故由刘某的单方面追尾导致,刘某将对事故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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